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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8-8 10:54:1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省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布局,提升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我省特色重点产业的引领支撑作用,按照《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18〕50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四地”建设,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方向,依托高新区等各产业集聚区,在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技术领域,重点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符合《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18〕50号)的有关规定。

  三、申请认定方式

  申请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请在“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价管理系统”(域名:http://www.qhgczx.cn)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及填报《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规划编写提纲》(见附件),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盖公章)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纸质材料要求左侧胶装成册并标注参与认定年份、企业名称,右侧加盖骑缝章。

系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至2022年8月31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0日。我厅将在审阅材料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初审,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组织专家,择期对通过初审的单位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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