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其他外省市项目 > 其他

其他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集中申报2023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8-5 10:43:2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基础研究十年行动,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关键科学问题,自由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充分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源头创新作用,为我区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提供基础理论支撑。根据《关于改革自然科学基金管理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方案》(宁科规发〔2020〕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0〕2号),现就2023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条件

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四种项目类型;除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立的联合基金项目,根据企业的关键应用基础研究问题,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外,所有项目一律不设指南限制。

(一)一般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本学科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非共识”创新性研究,稳定科研人员队伍,培育基础研究人才,推进学科均衡发展。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申报者条件:自治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的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二)优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在科研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立足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截止到1983年1月1日以后)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关键技术中的科学问题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和系统、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在重点领域或学科前沿取得突破。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部级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

(四)创新群体项目。支持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强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围绕既定的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性基础研究。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

申报者条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和年度评价为优秀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团队组成人员不超过10人。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经费要根据实际需要据实申请资金额度,防止不切实际的满额申请。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赋予广大科技人员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由科研人员在规定科目内自主使用,项目申报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应符合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同一年度同一申报者只能申请一个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主持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2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分类评审立项,项目落选后不进行类别调整支持,如重点项目落选后不调整为一般项目进行支持。申报创新群体项目的前3团队组成人员不得申报其他各类项目。

(四)申报项目与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资助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正在攻读研究生的人员不得申报,但经导师同意、受聘单位审核,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可以申报。

(五)鼓励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企业或基层科研人员联合申报,对有基层科研人员参加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支持。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须在“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nxsti/default.html)网上报送,申报程序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详见“网上申报须知”。

(二)纸制申请书须在线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待立项后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全年受理、分批评审”,此次项目集中受理的截止时间是2022年9月10日;后期申报的项目依然受理、但如果未能参与到本批次申报项目的评审,项目将直接入库待下一批评审。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指导和组织好本单位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

附件下载:1.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重点支持方向.docx



上一篇: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备案2022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