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镇、街道,各区属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青浦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发展步伐,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注册及纳税在本区的企业为主体,且企业能按资助金额的5倍及以上匹配研发投入。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必要条件),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年增幅7%左右,科研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4%左右。
3、以产学研联盟形式共同实施,企业需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合同,通过产学研合作,对企业的关键生产技术或设备进行改进或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研究开发符合国家重点支持产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4、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5、项目实施结束时能形成5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规模(农业项目300万元及以上)(必要条件)。
6、重点支持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青浦区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7、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两年内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信息。
8、进度要求: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9、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二、申报流程
1、2019年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和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
①网上注册会员:各申报单位在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www.qpsisp.com)进行会员注册。
②网上提交申报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登陆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点击“项目申报一点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及附件材料。
③报送纸质材料 :区科委根据企业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通知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制作纸质材料,送合作单位确认后,送主管单位(各镇、街道,各区属公司)推荐,最后递交至科委。
项目申报结束后,区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考察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区产推办审核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期满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要求:
①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前后一致。
②申请书、推荐表及附件材料都应上传至申报系统。
③上传的材料应内容清晰、格式工整;申请书按照原有文件格式上传,不要随意转化成pdf格式;请控制文件大小,一般单个文件不超过1M,整个申报文件不超过20M。
2、纸质材料要求
①纸质材料应与初审通过的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②一式两份,按推荐表、申请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
③按要求签名盖章:推荐表:企业和主管单位签名并盖章;申请书:企业、主管单位和合作单位签名并盖章;附件材料:企业自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报表、清单、信用报告等)需加盖企业公章,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应双方签名盖章。
3、报送截至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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