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通州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施,加强对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人才成长,根据《通州区扶持科技创新人才实施办法》(通政发〔2012〕2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资助与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通州科技创新人才资助与奖励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组成通州科技创新人才资助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助与奖励工作的组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助与奖励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委。
二、资助、奖励的对象与条件
(一)赴国外有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研修,以及到有关国际组织或著名跨国公司挂职等的科技创新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双方签署的协议或邀请函,出国时间为4-12个月。
(二)到国内有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研修,以及到有关组织或著名企业挂职等的科技创新人才,应有双方签署的研修或合作等协议。
(三)参加国内外重要专业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的科技创新人才,参加世界或地区性专业会议的,应有会议宣读论文邀请证明。
(四)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著作的科技创新人才,应有出版协议。
(五)组建工作室、项目组、攻关组等,系统地培训人才,探索和开发高、精、深特点的先进技术的科技创新人才,应具有职业资格。
(六)自主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的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部委认定的重大科技攻关企业的领军人物及创新团队人员、重要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自主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是指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三完成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前三完成单位)。经国家部委认定的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是指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包括科技部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973计划和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等)的企业和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七)经市级部门认定的重大科技攻关企业的领军人物及创新团队人员、重要研发人员。经市级部门认定的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是指承担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包括北京市重点新产品、重大产品科技攻关项目和市科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的企业。领军人物是指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科学家在内的企业负责人。
(八)区内各类研发机构中承担国家级自主创新课题的总课题负责人、分课题负责人、重要研发人员。国家级自主创新研发课题的重要研发人员是指课题组中除负责人之外的前五位研发人员。
(九)区内各类研发机构中承担本市市级自主创新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重要研发人员。市级自主创新课题的重要研发人员是指课题组中除负责人之外的前五位研发人员。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
1.登陆注册
申报人登陆“在线申报系统”并注册。申报系统网址:http://zhengfu1.bjtzh.gov.cn/kw/PBindex.html
2.在线填写《申报推荐表》
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根据个人实际选择申报类别:符合1-5项的填写《通州区科技创新人才资助申报推荐表》;符合6-9项的填写《通州区科技创新人才奖励申报推荐表》。填写要求完整、真实、准确。
3.在线资格预审
通州科技创新人才资助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委)工作人员通过“申报系统”对申报人填写网上材料进行预审,对填写有误或不符合填写要求的,返回给申报人重新填写。
4.在线打印、准备纸质材料
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推荐表》后登陆系统查询在线预审结果。通过在线预审的申报人,需在线打印带水印的《申报推荐表》,并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
5.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递交纸质《申报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审核,并在《申报推荐表》上签署填表声明和推荐单位意见。
6.现场资格审核
纸质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到区科委,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评审
1.资格初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汇总后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初步人选。
2.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有关要求,按专业分组评审,经评委和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拟资助、奖励人员及资助、奖励金额的建议方案。
3.确定方案。建议方案经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最终确定创新人才的资助与奖励方案。
4.社会公示。对于通过的拟资助、奖励人选,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资金核拨
区财政局负责有关资助、奖励资金的审核及核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资助、奖励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要借助对科技创新人才资助与奖励工作的开展,加大对本地区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本地区人才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通州科技创新人才资助、奖励人选,被推荐人选经各单位党委研究同意后上报科技创新人才资助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科技创新人才资助与奖励工作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通过网上申报。《通州区科技创新人才资助申报推荐表》、《通州区科技创新人才奖励申报推荐表》模板可在通州人才网(http://www.bjtzrcw.com/)、通州区政府科技创新网(http://www.bjtzh.gov.cn/kjcx/fzx/kjcx/kjrc.shtml)上下载。正式申报材料请登陆申报系统地址(http://zhengfu1.bjtzh.gov.cn/kw/PBindex.html)填报。
(五)各单位(企业)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通州科技创新人才资助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地址:通州区梨园南街326号9号楼区科委311房间,12月20日后报送至区科委新址: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二层)。其中,《通州区科技创新人才资助申报推荐表》、《通州区科技创新人才奖励申报推荐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的带水印文本)一式三份;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一份;相关附件材料一份(身份证、获市级及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协议或邀请函、研修或合作等协议复印件、会议宣读论文邀请证明、出版协议、著作的章节目录及内容简介、职业资格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附件: 1.通州区扶持科技创新人才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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