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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新增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9-7 14:31:1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区科普教育阵地建设,夯实科普教育工作基础,加快我区科普事业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区科委决定开展2018年新增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满足《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沪科〔2014〕5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可向区科委申请认定2018年新增区级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材料说明


1、需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要求

1

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2)

原件

4

纸质

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2

科普工作情况报告

原件

4

纸质

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材料真实有效

3

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

4

纸质

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4

科普展示场地证明

复印件

4

纸质

材料真实有效,加盖印章

5

门票收费证明

复印件

4

纸质

如有门票收费,请提供物价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肆份,须签字盖章齐全;请按照上表中提交材料序号使用胶印装订装订。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三、时间安排


10月10日前:接收申报材料(每个工作日9:00-17: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0月19日前:实地勘察、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月30日前:公示、认定。


四、材料送达地址


嘉定双创大厦(菊园新区平城路1055号)区科委(科协)服务窗口。


五、审批数量、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审批数量限制;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2. 上海市嘉定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附件1: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docx

附件2: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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