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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促进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添加时间:2018-7-3 9:46:3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支持政策

  鼓励机构为创新主体开展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服务工作,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二、支持范围

  面向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提供信息发布、竞价交易类的在线平台;科技咨询、科技金融、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的技术转移服务;面向区域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运营、评估、知识产权贯标辅导等专业知识产权服务。

  (一)技术转移类:

1.支持机构面向各类主体提供技术转移相关的引进、转让、推广和行业交流等服务。

2.支持机构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建设各类专业化服务平台及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管理运营效率,拓展新兴业务市场。

3.支持机构开展技术信息、技术论证、技术评估、技术产权交易等技术转移专业化服务,围绕技术转移等主题开展的国内、国际交流活动。

  (二)知识产权类:

1.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评议、评估、知识产权贯标辅导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提升传统业务水平,拓展新兴业务市场。

2.支持服务机构为海淀区重点产业领域内的企业提供专利挖掘、专利布局、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战略等专业服务,优化专利布局,并能在企业专利申请及获权过程发挥重要作用,促进企业专利质量提升。

  三、申报条件

  (一)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的科技服务机构,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二)机构以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服务为主要业务,近2年在相应领域开展了实质性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技术转移机构应具有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5人以上。

  (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近三年服务海淀区科技型企业不少于20家。

  (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近2年内,至少具有知识产权运营、评估、评议、贯标辅导等业务成功案例5件以上。

  (六)对促进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向海淀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转移、活跃海淀区技术市场交易、获得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称号等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及列入近2年国家级认定的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单的服务机构将予以优先支持。

  (七)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有关事项详见《关于在2018年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

  《促进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专项申请书》及申请书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8年7月6日-8月8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季国华(技术转移类);单鹏洋(知识产权类)

  联系电话:88499195,88499048;88498775,8849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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