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专利示范单位工作,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6]15号)及《闵行区专利工作(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单位管理办法》(闵科合【201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拟开展2018年闵行区专利工作(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单位申报与认定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注册并纳税在闵行区,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已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等上级相关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荣誉或资格的单位不属于本办法申报范围。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对照《闵行区专利工作(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单位管理办法》所列申报条件和要求,通过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kc.mhkj.gov.cn)“知识产权—资助闵行区专利工作(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单位申报”栏目在线申报。
四、评审与资助
评审工作由区科委(知识产权局)组织,经初审合格送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闵行科技网进行公示。
被认定为闵行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资助经费应用于发明创造的资助奖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托管、专利数据库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被认定为闵行区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单位的中小幼学校,可以项目化形式向区教育局申请学校特色项目发展补贴资金。
联系人:吴鑫黎 孙芳清 咨询电话:64986130
附件一:闵行区专利工作(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附件二:闵行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表(企业)
附件三:闵行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表(高校科研院所)
附件四:闵行区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单位申报表(中小幼学校)
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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