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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可以申报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形式项目?
添加时间:2016-11-28 18:04:3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国家艺术基金从设立之日起,就力求为每种艺术形式找到合适的资助方式。由于分属不同艺术品种的作品创作演出规律不尽相同,评判的标准也随之有异,为保证公平公正,艺术基金在评审时是按照不同艺术品种分类评审的,参评专家也是根据不同艺术品种遴选出来的。

在舞台艺术领域,多数艺术品种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艺术规律和艺术特色,也有在学术上较为一致的评判标准。以话剧、歌剧、舞剧为例,虽然同为舞台艺术,但他们之间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近几年来,舞台艺术发展很快,特别是随着新的科技手段的运用,出现了一些新的舞台艺术形式,有些是依托新技术形成的,还有一些是在融合多种已有艺术形式基础上形成的,由于发展时间较短,规律和特色尚未定型,有些甚至目前还难以确定和命名。但是这些艺术品种目前已经存在,有些还很受群众欢迎,有一定的影响。为了支持和鼓励艺术创新,推动传统艺术形式在创新中发展,艺术基金在2015年度增设了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形式资助项目。

经过两年的实践,艺术基金受理申报此类项目230项,经过评审立项资助了30项。这类项目在策划创意和新技术应用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体现了艺术对创新的要求,评审专家也给予了肯定。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创新和融合也应注意遵循基本的艺术规律,尊重现阶段的审美接受能力,体现出思想性、艺术性,力求成为能够经受历史检验的优秀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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