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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

代理申报重大联合攻关项目研发资助
添加时间:2014-9-15 9:46:1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海淀园管委会产规处 

申报时间:2014年9月15日

政府资金申报

2014年重大联合攻关项目研发资助申报指南

 政府资金申报

项目要求如下: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链,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制定发布2014年重大联合攻关项目研发资助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与其他主体开展联合攻关。鼓励企业围绕核心区重点产业领域联合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根据技术攻关项目成效,按项目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二、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导航和位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文化和科技融合等“6+1”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制造等产业。

    三、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须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四、申报条件 

    (一)组织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组织单位是经北京市、海淀区相关部门备案、认可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或者是理事长单位、秘书处单位为注册在海淀区的法人单位,有明确的组织目标、工作成绩并定期组织活动。 

    (二)联合攻关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并在资金能力、科技力量、产业基础、市场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好基础,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2.联合攻关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并已签订合作协议。单个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攻关项目的申报。高校院所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但不能享受政府资金支持。

    (三)联合攻关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组织单位应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围绕海淀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等开展联合攻关,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申请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知识产权。

    3.项目须由组织单位进行推荐申报,并由组织单位在申报平台注册提交材料。项目已经立项并启动研发工作,立项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后。

附件:32014年重大联合攻关项目研发资助申报指南0910

政府资金申报

电话:010-5809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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