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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首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试点县(市、区)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8-17 15:34:32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81号),充分发挥国家标准引领作用,加快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加快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前期我厅组织开展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区域试点申报,在县(市、区)积极报名的基础上,经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余杭、海曙等11个县(市、区)为浙江省首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试点县(市、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试点县(市、区)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区域试点的通知》(浙经信云计算便函〔2022〕59号)的要求,加强政策支持,积极组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简称DCMM)国家标准宣贯培训,择优遴选试点企业,启动DCMM贯标工作;试点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并于试点期间的每年11月底前向我厅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请各有关市经信局要加强对所辖试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与督促。

附件:浙江省首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试点县(市、区).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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