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有关精神,切实抓好冰雪体育企业“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的滑冰滑雪场所给予适当额度用水用电补贴”等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
依据京政办发〔2020〕5号文件和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参保单位(个人)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具体办法的通告》精神,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冰雪体育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于2020年2月17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新开设的“我要申请延长缴费”通道,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
二、关于滑冰滑雪场所水电补贴政策
根据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申请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场所水电补贴的征集公告》要求,符合补贴条件的滑冰滑雪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填报《北京市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经营单位水电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营业执照、许可证(滑雪场所)及2017、2018、2019连续3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票据。2020年2月24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体育局市场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相关单位要如实填报有关申报信息,如果出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补贴资格,并纳入本市体育市场黑名单。
三、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政策
根据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和市国资委《关于落实京政办发〔2020〕7号文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已享受减免的企业填写《北京市体育类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未享受减免的企业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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