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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9-20 15:22:5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项目支持方向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社会和谐发展等目标,2019年市级科技项目支持方向:

(一)产业提升领域:重点支持绿色石化、现代航空等新支柱产业和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人工智能及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培育的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船舶与海工、水产品精深加工、光机电一体化、港贸物流、海洋渔业、海洋旅游等传统产业升级。

(二)社会发展领域:支持资源环境、综合交通、人口质量与健康、公共安全(安监、消防等)、减灾防灾等民生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等。

二、项目申报分类说明

市级科技项目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科技合作项目、市级公益类科技项目,同一项目不允许各类别重复申报。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实施,坚持产学研相结合。

市级科技合作项目指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市外科技企业共同实施的科技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实施。

市级公益类科技项目以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目标,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并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的事业单位可申报承担。

浙江海洋大学专项、浙江大学海洋学院专项、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专项已另行组织安排。

三、项目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资格

1.申请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市级科技项目数不得超过 1 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 2)在研项目不得超过 2 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市级科技项目。

3.企业承担项目一般不超过 1 项,承担在研项目数已达限定的,不得申报市级科技项目。

4.申请单位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稳定的研发组织和团队,有相应的研发能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申报企业应设置研发投入会计辅助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8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1.5%以上。

5.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组成员须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

6.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舟政发〔2018〕32 号)文件要求,建立创新要素与“亩均效益”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综合评价为A档的企业,优先推荐支持其申报和立项;对综合评价为D档的企业,原则上不予以立项。

(二)限额申报

按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求,2019年市级科技项目采用限额申报。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及归口管理部门需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把控,按照限额数进行申报,择优推荐并提供项目推荐汇总电子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6栏),限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网络申报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减轻申报单位负担,市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可登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舟山市—部门窗口—市科技局—其他行政权力—舟山市科技项目评审—在线评审,在线填报《舟山市科技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经费概算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如为企业须上传2018年度和2019年8月财务报表;申报类别如为市级合作项目需上传相关合作协议。申报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四)时间安排

2019年度市级科技项目于9月18日启动申报,网络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逾期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2280781、2280780;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2280775、2281178;

外国专家与科技合作处:2281282、228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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