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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杭州人才项目有哪些资金可以申请?
添加时间:2019-9-2 12:33:1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随着杭州的迅速发展已成为一线城市,众多海归人才也纷纷聚集杭州这座城市开启了创业之路,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浙江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建设的战略资源。为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建设,聚天下英才共建浙江、发展浙江、中企讯今天给大家整理一篇杭州人才项目有哪些资金可以申请的汇总如下:

一、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主管部门

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 

申报时间

5月份

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 取得博士学位;

2. 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

3. 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 引进时未全职在浙江工作或者在浙江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时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

(二)海鸥计划:

1.未全职在国内(含浙江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且符合创新长期项目其他申报条件;

2.在2019年5月31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引进手续;

(三)外专项目:

1. 申报人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符合创新长期项目其他申报条件;

2. 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青年人才项目:

1. 应当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在海外知名高校、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4. 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顶尖人才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际顶尖人才,引进后须全职在校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2. 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3. 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支持方式

1、对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各类项目入选人才,授予“浙江省特聘专家”称号

2、省政府给予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专项目和顶尖人才项目入选人才100万元科学技术人才奖励,给予海鸥计划项目、青年人才项目入选人才50万元科学技术人才奖励。

二、杭州“521”计划

主管部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8月

申报条件

     新一轮杭州全球引才“521”计划包括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和青年人才,这些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入选后应全职在杭州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个月时间。

一)创新人才(含人文社科项目、经济金融项目)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来杭时间应在3年内

3、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经济金融类人才可以是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一般应是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5、一般应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优先入选项: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知名学者;紧缺急需的其他顶尖人才。

创业人才

1、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为来我市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

5、申报人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青年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青年人才

2、来杭时间应在3年内

3、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4、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或金融工作经历

支持方式

1、创业支持: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项目资助资金,引进的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2、安家补助:

入选市“521”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的人才给予8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补助;

入选市“521”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的人才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分2期逐年到位

3、上牌补贴: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小客车上牌指标,给予车辆上牌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项目

主管部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1月份

申报条件

(一)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年度内在杭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

4.高层次国(境)外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其他急需或紧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应为引进国(境)外(包括港、澳、台)技术、管理专家来杭帮助解决生产、科研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予以资助。

资助方式

(一)对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资助金额按各单位与外国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年薪高低分为30(含)-50万元、50(含)-80万元、80(含)万元以上3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40%、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对引进的国(境)外智力项目按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对聘请的各类外国专家提供居留和出入境、医疗保障、子女就学、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滨江区5050计划

主管部门

杭州高新区(滨江)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集中评审差不多3-4个月评审一次

申报要求

1、在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为所在企业创始人或创始团队,且为企业的主要股东;

4、所在企业财政收入级次须在高新区(滨江)范围内;

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新一轮“5050计划”打造全国人才生态最优区的实施意见》(区办〔2015〕29号)

资助方式

1. 办公场所租金补贴。租用场地用于办公的,原则上按15平方米/人•天核算。租用场地用于实验、测试、生产的根据实地审核情况,年度被认定为A、B、C类企业的,按实际租用面积核算;补贴年限自企业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

2. 创业启动资助按照自筹资金实际研发投入和人才(团队)认定给予核拨创业启动资助,拨付总额不超过核定的创业启动资助额度。

3. 研发经费补助按照自筹资金实际研发投入和企业年度认定等级相应标准分年度给予核拨研发经费补助,拨付总额不超过核定的研发经费补助额度,研发经费补贴和创业启动资助不重复资助。

4. 银行贷款贴息企业所贷款项用于企业发展的,补贴年限自企业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

5. 政府天使投资可根据实际需要向高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 创业发展资助。

(1)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且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核拨创业发展资助。

(2)新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市“521计划”创业类人才,给予核拨创业发展资助。

(3)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给予核拨创业发展资助。

(4)创业发展资助年限自企业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五年内,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7. 区内企业自主培育的国家、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给予核拨人才奖励。

8. 区内企业引进培育的“千人计划”专家,“5050计划”人才及其创办企业中的核心骨干人才,申请入住创业人才公寓,新引进培育的人才给予优先安排。

9. 安家补贴未享受过人才专项住房政策的区内企业自主培育的“千人计划”专家和“5050计划”重点人才(“5050计划”人才且其创办企业被认定为A、B、C类企业),自购首套商品房且房源在滨江区范围内的,给予安家补贴。

五、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主管机构

未来科技城管委会

申报日期

每年三批申报,5月、7月、11月

申报项目条件

(一)人才标准

1、需满足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或者获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2年以上。到海创园内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者在基地内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申请人在其就职的海创园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占到15%及以上。

2、国内高层次人才需满足具有博士学位或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在上市公司、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E类及以上同等次人才。项目申请人为创业团队主要领衔人,且在其就职的企业中的出资占比15%以上。

(二)六大类研发与产业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类、生物医药产业类、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类、装备制造产业类、软件与创意产业类、服务中介平台类

政策依据

《余杭区国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管理办法(试行)》(余政办〔2017〕71号)

资助方式

(一)创业项目扶持

1、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可享受三年最高600万元研发费用补助,最高150万元办公场所租金补助,最高150万元天使梦想基金。

2、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可享受三年最高600万研发费用补助,最高150万元天使梦想基金资助及办公场所租金补助。

(二)创新人才激励

1、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750万元奖励。

2、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380万元奖励。

3、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200万元奖励。

4、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可享受最高100万元安家费补助或购房补助。

5、省“万人计划”人才:可享受最高80万元安家费补助或购房补助。

6、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及50万元引才荐才奖励。

(三)住房保障

1、新引进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最高可分别享受4、6、8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2、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六年最高720元/月的租赁住房补助。

3、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三年800-4000元/月的租赁住房补助,或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其他

可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就学、购车上牌、医疗服务、旅游休闲等政策扶持。

六、经开区人才引进

引进对象与条件

(一)海外人才条件

申请人须在开发区自主创业或与税收级次属于开发区的企业签订不低于5年的工作服务协议,创业人才须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创新人才须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按每年申报截止时间计算)。引进后每年在开发区工作时间须在6个月(含)以上,并符合以下人才标准条件之一:

1、在开发区重点发展的“四优四新”产业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在世界500强企业、国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

4、在开发区重点发展的“四优四新”产业领域内有成功创业经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二)国内人才条件

创业人才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创新人才须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开发区工作时间须在6个月(含6个月)以上,并符合以下人才标准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3、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和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5、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员,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层次人选;

(三)项目条件

符合开发区重点发展产业导向,一般已处于研发后期、产业化初期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或具有高成长性高新产业项目,项目申报人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投入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扶持政策

1、A类项目

  (1)最高6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2)两年内最高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全额贴息;

  (3)三年内最高10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2、B类项目

  (1)最高3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2)两年内最高3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全额贴息;

  (3)三年内最高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年。       

3、C类项目

  (1)最高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2)两年内最高200万元的银行贷款全额贴息;

  (3)三年内最高3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     

4、创业孵化类项目,可参照C类资助标准给予三年300平米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其中20~30%的孵化类项目,经认定后可再给予50万元以内的项目启动资金。

七、西湖区325人才计划

发文机构

西湖人社

申报时间

7月份

支持方式

创业支持。

资金扶持。500-10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贷款贴息。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两年内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3)财政扶持。前三年按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区留成部分80%资助项目,用于企业在西湖继续投资发展。

(4)房租补贴。三年最高500平方米、400平方米、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

(5)住房补贴。三年最高100平方米公寓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为最高3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成员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万元/年·团队。

2、安家补助。引进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或服务协议的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安家补助。

3、子女入学。区“325”计划入选者随归子女,要求入托、入小学和初中,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享受与杭州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就读小学、初中的可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4、引才奖励。企业引进培育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每新引进或培育一名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1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325”计划将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光机电一体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高层次团队和项目,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前景;

3、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2012年5月24日后来我区投资创业,或有意向来我区投资创业;

八、萧山5213计划

主管部门

 萧山区创业创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时间

4月份

支持要求

 “5213”计划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外知名企业、金融和传媒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2年以上;或者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1年以上;或者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2年以上;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始人,且股权不低于30%(其中货币出资不低于15%),或本人以货币出资形式投入的实收资金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每年在萧山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

扶持和奖励政策

1、申报人为国际上行业领军人才,团队阵容强大,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特别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

2、其他“5213”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可确定为重点类、优秀类和一般类项目,给予相应扶持。

⑴重点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扶持资金;给予两年内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给予企业连续三年10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

⑵优秀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扶持资金;给予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给予企业连续三年5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

⑶一般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扶持资金;给予两年内最高2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给予企业连续三年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

3、奖励政策

⑴入选国家、浙江省“千人计划”的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配套奖励;入选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的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80万元配套奖励。

⑵给予获得“萧山区海外领军型人才”的留学人员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九、下城区“258”人才培养计划

发文机构

下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支持方式

第一层次每人资助3万元;第二层次每人资助2万元;第三层次每人资助1万元;

申报要求

第一层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学科领域内,曾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市的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市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或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曾获省、市级以上企业管理或现代化创新成果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第二层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曾参加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在本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曾获市级以上企业管理或现代化创新成果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第三层次: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是本单位专业技术骨干,或承担本单位的重点科技项目,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有区级以上企业管理或现代化创新成果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十、杭州市下城区新一轮“513武林英才”培养引进计划

主管部门

区委人才办

申报时间

2月份

政策依据

《杭州市下城区新一轮“513武林英才”培养引进计划实施意见》

申报要求

(一)创新人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专家不超过65周岁),来杭时间应在2年内。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以上学位(经济金融类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3、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和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经济金融类人才。

(二)创业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为华裔。

2、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4年。企业成立在3年以下,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项目。

3、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

4、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资质方式

入选到岗后给予20万元人民币安家补助;入选创业人才的,根据评审结果,企业落地后给予50万至150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创业资助和不同额度的贷款贴息、办公用房补贴。创新、创业人才还可享受优先推荐、融资服务、居留落户、生活服务等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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